哲學與觀星

Eleutherios
7 min readJul 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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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arry Night (van Gogh)

康德的《實踐理性批判》有一段被廣泛引用的名言:「有兩樣東西,越是經常而持久地對它們進行反復思考,它們就越是使心靈充滿常新而日益增長的驚讚和敬畏:我頭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則。」(李秋零譯)

我並不專攻德國哲學。此文以觀星與古代哲學為出發點,借題發揮一下。

柏拉圖就曾以觀星比喻哲學。《理想國》第六卷有一個名為「城邦之船」(Ship of the State)的著名比喻。按照這比喻,國家就像船隻。船的主人不懂駕船,水手們爭相說服船的主人自己應做船長。他們把時間和精力花在這種論述和修辭上,稱成功游說的人為駕船專家、偶爾殘殺其他對手,偏偏不知航海術需要的不是雄辯而是探測風向、季節,以至觀星以知悉方位的能力。真正懂得航海的人,卻被恥笑為一無是處的觀星者 (488a-e)。

柏拉圖以此喻回應哲學「無用」的質疑:觀星看似無用但卻是航海術不可或缺一環,哲學亦看似無用卻也是治國不可或缺之道。按在航海中觀星可以辨別方向,或者這個比喻也隱含了「哲學為城邦發展指引方向」之意。柏拉圖並非第一個把治國比喻作駕船的人,但觀星之喻非常精妙地說明了哲學如何既超脫又實用:就如星空存在於現世之外,哲學研究的實相或本質(理型)亦是塵外之物,但同時,觀星之於航海的作用亦使人很容易明白看似離地的學問如何也能有經世致用之效。事實上,柏拉圖在下文第七卷討論哲學家必須接受的教育,天文學亦是其中一個學科 (依序是數學、幾何學、研究空間深度的學問、天文學、研究音律的學問,最後才是思辨 (dialectic) (525a ff.))。

對柏拉圖而言,研究天文學真正重要的不是理解天體運行的規律。就像幾何學是借感官可見的圖形研究抽象的定理,柏拉圖認為哲學家也應借觀察星體去揭示日昇月落背後的宇宙秩序 (520d-530b)。總體而言,對柏拉圖來說,學習這些理論科學的意義在於使人的理性得以由形而下轉向形而上、從而把握最真實不變的智思界。柏拉圖甚至說在這個智思界有著最幸福圓滿的存在物 (τὸ εὐδαιμονέστατον τοῦ ὄντος; 526e3)。「幸福」(eudaimonia) 在這裡形容的甚至不是人的生活,而是超越的理型本身(或僅指善的理型)。這個說法或許有點出奇,但對柏拉圖而言,真實的智思界和人對此超越領域的追求總是帶有價值意味 — — 正是了悟到「正義」等價值乃是超越的理想,人才能義無反顧地以正義的生活為真正的幸福。那麼,觀星之於哲學,可說是象徵了人對形而上世界的嚮往。

當然這可能陳義過高。觀星或許還隱含著另一層意義:星空提醒著我們宇宙的浩瀚與人類的渺小,使人心生敬畏。「敬畏之情」自有其道德意義。在《理想國》第二卷,當柏拉圖還未談到「理型」時,他就說理想國的教育應使未來統治者盡可能地「像神」(θεῖοι) 和「敬畏神」(θεῖοιθεοσεβεῖς) (383c)。當然,柏拉圖沒有在這個語境提到觀星;但我們大可推想觀星亦指向或縈繞著類似的嚴肅情感。這帶到古希臘語境的一個重要品格: “αἰδώς” 。一般而言,αἰδώς 指「敬重」(reverence) 或「尊敬」(respect),但就「自重」而言也可以說是「自制」(moderation) 甚至「謙遜」(modesty)。因能自制而知有所不為,故也類似某種「羞恥心」(sense of shame);同時,因知有所不為而能在關鍵時刻擇善固執,故也有些譯者認為與「良心」(conscience) 相似(另一方面,也有說「良心」是後來出現的概念)。更深層次而言,人而為人而對存在產生一種敬意,也可以說是對人類根本性限制的一種意識,因而是對人之有限性的自覺,或說是某種「人不能扮演神」的信念(Woodruff 2014)。(亞里士多德在 Nicomachean Ethics IV.9 說 αἰδώς 嚴格而言不是一個美德,這是後話。)論語言「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季氏),與此亦有相通。

觀星提醒我們人類渺小而有限。這種自覺可以說是古代倫理學的一大特色;當代道德哲學對此著墨甚少。但這不代表某種「敬天」之情因而失去重要性。桑德爾 (Michael Sandel) 就曾經在 “The Case Against Perfection” (2007) 一書中有名地論證過,「人類增強」 (human enhancement) 和訂製嬰兒的真正問題,在於它鼓吹一種「普羅米修斯式計劃」(Promethean project)、認為人類可以按自己意願任意控制和改造自然界的任何事物,因而忽略了生命乃是被贈予的禮物 (the giftedness of life),並不全然屬於我們 (頁27)。普羅米修斯式觀念以「選擇」(choice) 取代「機率」(chance),把本應是偶然的事物納入控制範圍內,因而錯誤理解人與世界的關係。當然,古代倫理學沒有預視到基因和生育科技,而桑德爾也不是要為古代哲學或某種宗教提供說辭(事實上,他強調他的觀點與世俗化的現代社會相容)。但在強調「人不能扮演神」的層面上,敬天之情與桑德爾所言的「生命的被贈予性」仍然有根本性的相通之處。

在古代,觀星除了為了解天體運作,也為了預測人類吉凶。天文學 (astronomy) 與占星學 (astrology) 的發展密不可分:如果天體運行真的揭示或影響人類命運,那麼就更應了解天體的位置、週期、與地球之間的距離和角度等等。這也是古代哲學的一部分。例如斯多葛派哲學家 (Stoics) 就對此有過不少討論。根據後來的一些文獻轉述 (來自Augustine 和 Boethius),Posidonius 認為我們可以按照出生日子去預測當事人的未來。他甚至區分了出生時間和受孕時間對命運的影響來處理雙胞胎的情形。Diogenes of Babylon 則認為星相只影響人的性情而不決定其際遇。在古羅馬時期,占星術在社會各界大為流行,以致於 Sextus Empiricus 甚至以此證明神的存在:如果神不存在,占卜或占星術也不會存在 [按占卜被視為解讀神給人的徵兆],但那麼多人相信的事不可能毫無道理,所以神存在 (Adversus Mathematicos, 9.132)。但當然也有哲學家對占星不屑一顧,例如Epictetus 和 Marcus Aurelius。(上述例子皆見 Cambiano 2020。)

星相學說在今天依然流行,但不登「大雅之堂」。不過,比起去審視甚麼是「理性」、甚麼是「迷信」,從哲學史甚至文化史的角度看,更有趣的問題或者是:是在甚麼前設和觀念下古代哲學家會認真看待各種占卜學說?這如何反映他們對「哲學是甚麼」的理解?根本性的觀念轉變是如何發生的?再者,古代哲學家在占星學語境也討論到最根本性的哲學問題:占星學是否即命定論?有沒有預先決定好的「命運」?抑或人終究是自由的?Vettius Valens 採命定說,而Ptolemy 則認為星體運作只是影響人類社會的眾多因素之一 (Tetrabiblos I.2–3)。斯多葛派哲學家認為「命定」與「自由」相容,但據史家 Tacitus 記載他們又似乎認為星相並不決定命運 (Annals VI 22)。 — — 觀乎思想史,很多重大的哲學討論都在一些意想不到的脈絡發生,而今天的研究者未必懂得發掘這些遺珠,但這是後話了。

7月8.

參考文獻:

Cambiano, G. (2020). Astronomy and Divination in Stoic Philosophy. In: Bowen, A.C. and Rochberg, F., eds., Hellenistic Astronomy The Science in Its Contexts, Leiden/Boston, pp.607–18.

Sandel, M. (2007). Case against Perfection: Ethics in the Age of Genetic Engineering. Cambridge:MA.

Woodruff, P. (2014). Reverence: Renewing a Forgotten Virtue. 2nd edn. Oxford/ 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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